(一)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从认识的发生可以看出,人的认识能力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和发展动力。
如何理解认识的本质,这是认识论的关键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过程,自始至终伴随着信息的过程。在主体对客体进行能动反映的过程中,选择机制起着重要作用。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也离不开建构。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二)认识的发展过程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即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
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是否可靠,能否转化为现实,理性认识本身无法回答。这是认识过程中遇到的又一个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一次飞跃。
在认识活动中,实践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无论是实践活动还是认识活动,都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是融合在一起的。认识过程主要是理性思维的过程,同时又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参与。
认识的发展过程还表现在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上。
人类的实践和认识是永无止境的过程,要求我们不断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三)真理与价值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特征。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的辩证法。
真理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表明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一致、符合。
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又是为了满足人本身的需要。这就在追求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的问题。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是指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用关系。
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两大主题,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所谓真理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所谓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其实质内容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它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统一。
思维方法的本质是主体化了的客观规律和关系,是人们在客观规律和关系的基础上依据主体需要而形成的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中介。
辩证思维方法是一个整体,它是由一系列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方法所组成的,其中主要有:(1)归纳与演绎。(2)分析与综合。(3)抽象与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