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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马哲三大规律详解

华图教育 | 2020-05-2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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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且内容方面也很多,其中政治类常识是常考内容。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政治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温馨提示:想获取更多三支备考资料,了解更多三支考试资讯,找到更多三支志同好友,获得更多三支优秀课程,。
历年的事业单位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部分一直占有较大比例,其中的哲学部分因其占比较大,哲学部分的知识,又以辩证法的考察内容比重最大,出题频率最高。辩证法的重中之重则是三大规律的相关知识。下面,河南华图教育教育就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质量互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但这种统一不是凝固不变和单一形式的。事物总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相互交替,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因此,就有必要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和状态,即质变和量变。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方面的规定性。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排列顺序、发展水平和速度等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直接规定性,是一个实物的内在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形形色色,就是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特殊的质的规定性;
度是事物质和量辩证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界限、范围或幅度。事物发展过程中度的界限叫临界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事物发展的“度”,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注意“适度”的原则,不能主观随意地超越和破坏事物的度。也就是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把握“界限”。“过度”和“不及”都是没有掌握好度的表现,切勿 “过犹不及”。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等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终结。新的事物又开始了新的量变,量变到一定程度时,又会引起新的质变,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样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事物的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质变是由量变引起的,但不是所有的量变都能够引起质变的发生。二者相互关系主要变现为: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引起新的量变,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又有量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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